注:參展商申請的展位若非按本邀請函規定的標準展位搭建(包括特裝及對標準展位改建或有特殊要求),應于開展前20天向展會組織單位提出申請并獲書面同意,否則不予辦理,相關后果由展商自行負責。
服務熱線
QQ咨詢
免費預約
回到頂部